内司办发〔2017〕28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申报公证员一般任职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司法局:
现就我区2016年度申报公证员一般任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第十八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具有第二十条和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旗县、盟市司法局审核意见;
公证员任职申请书;
公证员任职推荐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公证员任职个人简历表;
公证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申请人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申请人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调入公证处工作的,提交调动文件复印件,并由人事部门盖章;
申请人由所在公证处聘用的,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并应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人无其他职业或辞职、退休、调入公证处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应将人事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才交流中心,并提交存放委托手续、存放协议的复印件。其中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无人才交流中心无法存档的,应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盟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并出具相关证明;
2.申请人辞职、退休的,应提交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辞职、退休的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人退休的,还应提交退休证;
所在公证处经与有关单位核实出具的申请人未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未被开除公职证明以及未曾吊销执业证书证明;
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四张。
三、申报要求
各盟市要做好公证员一般任职组织工作。公证员一般任职工作是提高我区公证队伍素质,保障公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在2016年全区规范公证执业和管理检查工作中发现,个别公证处存在对本机构符合公证员一般任职条件人员未予报送任职的情况,对此各盟市、旗县司法局要引起高度重视,对1人处、2人处以及公证员较少的公证处符合一般任职条件的人员应当全部报送,市辖区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报送。
各盟市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有关情况和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内容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律公科公章并由审核人员签名。原件返还本人,复印件上报。审核中要注意审查申请人是否确实在公证处工作,有无其他职业。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仿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司法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申报材料以盟市为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公法援处。申报材料使用A4型纸制作,均以打印方式书写。申请人在旗县公证机构任职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请人在盟市公证机构任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对于在我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人员,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是旗县、县级市的,可以在本盟市旗县、县级市申请执业,但不得在盟市行署或政府所在地市和其他市辖区执业;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时户籍所在地是市辖区和盟市行署、政府所在县级市的,可以在本盟市范围内申请执业。
本及所附表格可通过内蒙古司法厅内网、外网下载。
联 系 人:张志恒
联系电话:0471 5301323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律公法援处
邮 编:010010
附 件:
1.
2.
3.
4.
5.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公证员一般任职报审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本人近期
二寸正面
免冠蓝底
彩色照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党 派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拟任职公证机构名称
符
合
任
职
条
件
的
情
况
1、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 □否
2、年龄是否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是 □否
3、是否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是 □否
4、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 □否
5、是否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是 □否
或者是否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是 □否
6、是否有第二十条和第九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是 □否
旗县
、盟市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审
核
意
见
经审核, 具备第十八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担任公证员的各项条件,且无第二十条和第九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的任何情形;其担任公证员的报请符合和的有关规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其担任公证员符合公证员配备方案。根据第二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其担任公证员,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审核。
旗县司法局: 盟市司法局:
年 月 日
自
治
区
司
法
厅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附件2
公证员任职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拟执业机构
申请书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公证员任职推荐书
推荐机构
负责人
现有公证员数
现有辅助人员数
被推荐人
编制
情况
行政
事业
聘用
推荐意见
推荐机构: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4
申请公证员任职个人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党 派
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及证号
实习机构
拟执业机构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
备注
附件5
公证员任职实习鉴定考核表
实习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时间
实习机构
实习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实习机构鉴定意见
实习机构:
年 月 日
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意见
考核机构:
年 月 日